新聞報導於大約1年前
桃園一名19歲男大生與女同學相約喝酒後,在KTV包廂休息時發生性行為,事後女生控告男生性侵,但檢方調查後發現女生曾表示想要且有其他不足罪證,最終不起訴男生。檢方還發現女生在對話中未譴責性交一事,呼籲尊重身體自主權。
小見聞來源: YAHOO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