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ported 8 months ago
台灣一名網友近日表示,家人在台中買新屋遇到原屋主要求額外支付1萬元大樓管理費情況,引發網路熱議。多數人建議應以房屋成交合同為主,如無明確記載則不應付費。另外,也有人提到若屋主有跟房仲議價,但未告知買家,則房仲應負責相關費用。
Source: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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