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於大約1年前
在高雄鼓山區,一位女性騎士喝酒後騎著電動踏板車闖紅燈,卻因酒測值高達0.60而被警方攔查。原本以為只會受到像腳踏車一樣的罰責,卻發現根據法規,該車屬於「電動輔助自行車」,因酒測值超過0.25,涉及公共危險罪。警方強調雖然電踏車也有踏板,但屬於動力交通工具,超標就和汽機車一樣受罰。高雄警方今年上半年已抓了52件慢車酒駕案,其中13件是騎電輔車的,皆送辦公共危險罪。
小見聞來源: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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