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於大約1年前
台中豐原廟東商圈的一家美容店,持續因消費糾紛而吸引注意,案件數量不斷增加,台中市府首次針對此情況修改消保法自治條例,將消費警示公告實施在實體上,若業者未能在期限內改善,將在店門口張貼警示,並面臨最高10萬罰款,旨在保護消費者。
小見聞來源: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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