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於大約1年前
台北一名外送員因經常插隊取餐被店長指責,於兩次前往同一速食店時口角衝突,第二次更恐嚇店長要弄死對方,造成店長感到畏懼報警。士林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外送員罰款伍千元並易服勞役,另處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法院指出,外送員缺乏情緒控制能力,令店長感到畏懼。
小見聞來源: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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