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監管機構對Netflix處以罰款 因未正確告知客戶數據使用情況

新聞報導於9個月前

荷蘭數據保護主管機構(DPA)日前對Netflix處以475萬歐元(約498萬美元)的罰款,原因是在2018年至2020年間未清楚告知客戶其個人數據的使用情況。DPA指出,Netflix在隱私聲明中未能充分告知客戶數據的使用方式,且客戶在查詢時也未獲得足夠的信息,違反了一般數據保護條例(GDPR)。儘管Netflix在此後更新了隱私聲明並改善了信息提供,但仍對罰款提出異議。

小見聞來源: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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