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於大約1年前
一位長輩阿志搭台鐵時想跟年輕人換博愛座遭拒後對方不滿,阿志便辱罵對方被告,雖事後辯稱只是假設及道歉,但最終法院判他公然侮辱罪罰款6000元並需易服勞役6日。法官認定阿志言語貶低對方名譽,王男並無過錯且已給博愛座位置給阿志,因此裁定阿志有罪。
小見聞來源: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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