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於大約1年前
新光人壽將傑仕堡園區部分建物租給關係企業後,公司支付上億元裝潢費用,導致公司損失1億餘元,使吳東進等高層被控特別背信罪。79歲的吳是新光集團創辦人長子,他被裁定以1億元交保並等待家屬籌保釋金,全案始於檢調認定公司行為嚴重違反利益,最終將對吳等人根據《保險法》特別背信罪作出處分。
小見聞來源: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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