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於大約1年前
前新光人壽董事長吳東進經營新板傑仕堡時被指涉圖利企業使公司損失約1.5億元,檢方依保險法等罪嫌諭知吳以1億元交保。檢調指出,吳涉嫌在管理傑仕堡時未迴避利益衝突而通過議案,导致公司受損失;另外也涉隱瞞關係人交易及不當支出導致保險公司損害。全案涉及多人,其中吳東進以及其他被告分別被要求以不同金額交保。
小見聞來源: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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