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於大約10小時前
匯豐銀行因在2013年至2021年期間發表的4,200多份研究報告中未能正確披露與香港上市公司的投資銀行關係,被香港監管機構罰款420萬港元(約53.8萬美元)。該罰款源於匯豐自我報告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和香港金融管理局的聯合調查。儘管系統記錄和映射存在缺陷,但監管機構表示未發現這些披露問題導致客戶損失。匯豐表示此事件為歷史性問題,並已改進其系統和控制。
小見聞來源: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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