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於大約1年前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接獲反映,有公司在求職面試中以外貌因素如身高、體重、髮型等為由拒絕僱用,呼籲雇主消除刻板印象、偏見,提供友善與均等的就業環境。勞工局強調,雇主不可因容貌差異而歧視求職者,否則將面臨高額罰款制裁,並提供相關就業歧視Q&A資訊,以維護勞動權益。
小見聞來源: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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