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於大約1年前
台灣職場常見試用期,國民黨提議建立法制化,包括最長不超過3個月,薪水不低於80%,但學者擔心可能遭雇主濫用試用期、壓低薪資。勞動法未有試用期規定,導致雇主對此有不同看法。雇主減薪做法主要出現於傳統企業,新興產業及跨國企業較少見。專家提醒立法的參考價值,但8成薪門檻有疑慮。台灣試用期制度或許需再審慎思考,避免惡劣雇主濫用剝削勞工。
小見聞來源: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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