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於大約1年前
彰化縣某國小科任男老師將一名六年級女學員叫到校史室內猥褻,法院以對未滿14歲女子猥褻罪判處男老師2年10月刑期,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案件揭露後,法院認定男老師違背教師倫理背棄信賴,對女孩造成嚴重創傷,全案定讞。
小見聞來源: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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