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於大約1年前
苗栗林姓男子透過臉書認識女高中生小美,趁接送她下課時,開車時一手猥褻摸胸又摸腿,不慎撞上其他車輛。小美逃到超商求助揭露此事,最終林男被判8個月有期徒刑,2年緩刑,指出林男漠視女性身體自主權,但因達成調解、受害少女寬恕及年齡年輕而判緩刑。
小見聞來源: YAHOO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