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於大約1年前
海陸志願役下士陳姓男步兵在看守營區車輛武器時,提早放下裝備回去睡覺,被發現後移送憲兵。法庭考量他無前科並坦承犯行,判他緩刑2年並支付公益金。陳男被指犯兵法擅離勤務罪,判20天拘役緩刑2年,向公庫支付1萬元。
小見聞來源: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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