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於大約1年前
海軍新兵訓練中心楊姓中士因未關燈遭大隊長要求當面報告,憤而持鐵鎚攻擊,橋頭地方法院判刑8個月並緩刑2年,法院考量楊男賠償和解且被害人不追究。案發時楊男情緒失控受心理壓力影響,被害男子多處受傷須縫9針,楊男已坦承犯行,需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全案可上訴。
小見聞來源: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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