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於大約1年前
前中華職棒兄弟象球星王俊郎與妻子分居30年後起訴討房產。妻子指控王外遇多年,要求分居財產,王反訴要求分配存款及賣房所得,還要求女兒名下房產。台南法院最後判决妻子獲得房產及存款,並要求王賠償60萬元因精神痛苦,之前的外遇判决使得妻子深感不堪。
小見聞來源: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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