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於大約1年前
台中市建案「寶宇丰蘊」銷售期間要求購屋人支付10萬元定金才能拿到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審閱,遭公平會認定影響交易秩序並罰款30萬元。建商辯稱人員不了解銷售流程,但公平會指出相關法規早已倡導,不應利用資訊優勢壓迫消費者,影響其購屋決定。因此根據公平交易法裁處罰款。
小見聞來源: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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