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於大約1年前
衛福部宣布保存期限卅天以上的乳製品應標示為「長效鮮乳」引發爭議,農業部希望改為「長效乳」以照顧酪農。立委則強調超過十四天應區隔標示,食藥署表示將繼續與農業部溝通,將考慮農業部建議。
小見聞來源: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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