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於大約1年前
台灣立法院通過再生醫療雙法,讓超過500萬名癌症、糖尿病、關節病變等病友在標準療法無效後,能受惠於再生療法治療。修正的法案要求細胞治療必須經過臨床二期試驗,以保障病患權益,也為台灣生技業帶來發展契機。包括異體細胞治療、CAR-T療法等在合規監管下進行臨床試驗,有助病患早日獲得新治療。
小見聞來源: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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