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於大約1年前
一名中階主管女子在深圳辦公室內發現監視器正好對準她的座位,為了保護個人隱私,於座位上撐傘遮蔽長達18天,公司因此將其解僱。女子提告公司要求33萬5124元賠償,但法院認為公司處置合法並駁回其訴求。
小見聞來源: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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