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ported 8 months ago
一名29歲男子在香港被控在公車座位的椅背上寫下具有煽動意圖的字句,被國安處指控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具體文字內容未公開,但指包含煽動他人對政府憎恨的內容。男子被控三項煽動犯罪及兩項損壞財產罪,面臨最高7至10年監禁。警方呼籲市民遵守法律規定。
Source: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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