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於大約1年前
根據台灣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攜帶特定刀槍可能觸法,但瓦斯火槍卻不在管制範圍內,因僅會噴火無法判定殺傷力,可能違反法律。孫安佐經紀人拿的瓦斯火槍因未能擊發子彈不屬法規管制,但可能被改造成火藥槍才被認定為有殺傷力。此外,孫安佐還製作刀械,涉嫌遊走法律邊緣。
小見聞來源: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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