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於大約1年前
總統賴清德已批准了議會改革法案的重新考慮提案,標誌著台灣立法程序的重要一步。這份文件於週二(6月11日)上午11點寄送至行政院,象徵政府致力於完善立法架構。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證實,總統府秘書長已正式通知立法院有關重新審查請求。這一舉動是在立法院通過議會改革法案後掀起政治派系衝突之後進行的。行政院上週提出了七個理由,稱對立法院權力法及刑法某些條款的修訂不切實際,進而批准重新考慮提案。立法院最近批准的議會改革法案一直是一個爭議性問題,行政院的重新考慮請求突顯了台灣立法改革的複雜性。雖然上個月通過的修正案旨在修改立法院權力法和刑法部分條款,但行政院的反對突顯了實施此類改革的挑戰,強調需要在台灣政治實體之間進行仔細考慮和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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